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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四个”开展做好贫困人员医疗保险工作

转载 凤龙2017/12/24 09:17:2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丰镇市政府网站 作者:丰镇信息网 24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丰镇市“四个”开展做好贫困人员医疗保险工作。一是开展城乡居民门诊慢病申报鉴定工作。对符合门诊特慢病病种的患者,实行申报认定制。申报时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复印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病情诊断书、化验和检查报告单或病历复印件申报,最后统一组织专家组进行鉴定,经鉴定符合病种条件的,在信息系统标识后,方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二是开展异地就医备案及结算工作。为了加快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速度,按照国家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工作的要求,凡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均可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并在出院时即时结算住院费用。截止年底,预计异地就医备案480人。三是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补助报销工作。按照《乌兰察布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开展了重特大疾病医疗补助报销工作,对困难群体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商业大病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报销之后的剩余个人负担部分,剔除个人超标的费用后由重特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报销。截至年底,预计支出95万元,报销179人次。四是开展大病商业补充保险报销工作。今年,丰镇市为了进一步提高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尽早实现贫困人口脱贫,防止因病返贫,开展了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工作,丰镇市财政负责保险费筹集,医保局负责管理,中标保险公司负责审核支付。截至目前,支出45万元,报销11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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