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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农产品市场秩序,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与全市8个乡镇、1个办事处签订《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与全市30家农资经营店负责人签订了《农资安全经营承诺书》。要求广大农资经营者在从事经营活动时,要加强行业自律,严格遵守《农业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和《肥料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信经营,文明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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