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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加强餐饮场所燃气防火管理

转载 2009/10/29 16:08:5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北京新闻网 作者:佚名 36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针对近期北京出现的燃气爆炸、爆燃事故,北京消防部门开始对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教育活动,并备足专业力量,第一时间展开燃气安全事故的灭火救援工作。

  北京市消防局28日通报,消防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对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是否具备合法经营使用条件,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提供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否合法供应站供应,是否按要求合理设置液化石油气钢瓶间和可燃气体探测系统,并保证功能齐全有效,员工是否存在不安全使用天然气管道系统和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行为,厨房和钢瓶间是否违章堆放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等。消防部门检查发现问题后,将严格督促整改,并依法采取罚款、停产停业、拘留、临时查封等处罚或强制措施,并移送或通报相关部门查处。

  据北京市消防局新闻处处长王立新介绍,国庆期间北京消防部队将认真做好燃气安全事故的灭火救援准备,如发生燃气泄漏事故,消防部门将配合燃气供应单位实施入户抢险、抢修作业;如发生燃气爆炸安全事故和因燃气爆炸引发的火灾事故,消防部门将与医疗、交通、市政、环保等部门和燃气、电力供应等单位密切配合,用最快速度出动、最快速度救人、最快速度处置。

  消防部门提示,市民接触使用液化气时需牢记“八个不要”:一是不要倒灌瓶装液化石油气;二是不要摔、砸、滚动、倒置气瓶;三是不要加热气瓶、倾倒瓶内残液或者拆修瓶阀等附件;四是不要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室内管道燃气设施;五是不要在安装燃气计量表、阀门、燃气蒸发器等设施的房间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居住和办公;六是不要在燃气设施的专用房间内使用明火;七是不要使用明火检查燃气泄漏;八是不要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电器设备的接地导线。

  (来源: 新华北京网 记者:李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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